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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範圍 > 專業秘書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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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香港法例 32章公司條例第154條
- 每間公司均須有秘書一名,並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
- 公司秘書如屬個人,須通常居於香港;如屬法人團體,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
公司秘書之主要職責
- 通知股東召開會議及撰寫會議記錄
- 簽署有公司印鑑之文件
- 股份的轉讓分發等事宜
- 保存公司之董事股東秘書及註冊地址等記錄
- 提交報表予公司註冊處,包括週年申報表,股份分配通知書及董事秘書資料等
我們的公司秘書服務
- 協助及建議客戶在本港成立新公司
- 替公司維持法定紀錄
- 籌備適當的董事及股東會議,並製作有關的會議紀錄
- 製作及遞交法定文件,包括公司年報
- 製作及遞交商業登記申請
- 提供有關公司解散、破產及清盤事宜的意見
- 提供商業登記註冊地址和商業通訊地址
- 提供代理人服務的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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